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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体育运动学校文化课教学研究会工作章程

2016-02-28 10:44 浏览次数:558

  第一条:甘肃省体育运动学校文化课教学研究会(简称:运动校教学研究会),是全省中等专业体育运动学校校际间的专题研究委员会,接受省体育局业务处室的工作指导。

  第二条:运动校教学研究会受省体育局业务处室委托,负责开展全省中等专业体育运动学校文化课新教材、新科目、新教学形式与方法的研究活动;组织向主管部门、学校等方面提出工作建议。

  第三条:运动校教学研究会每年组织1—2次研究交流活动,活动由10所体育运动学校轮流承办,具体承办单位在上次活动中确定,费用主要以自筹为主,省体育局业务处室给予适当资助。

  第四条:运动校教学研究会的任务和工作职责:

  1、紧紧围绕体育运动学校的发展主题,以培养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和其他复合型体育人才为目的,积极开展研究工作,活跃运动校教学活动,丰富运动校文化生活。

  2、团结广大教练员、教师,为运动校的建设发展出谋划策,做出贡献。

  3、加强校际间联络和信息沟通,互相交流新的教学工作经验。

  4、完成省体育局业务处室交办的研究项目和其它工作。

  第五条:运动校教学研究会的活动内容:交流总结工作;推介成果;制定新的工作计划等。

  第六条:运动校教学研究会设主任一人,常务副主任一人,副主任由各校分管教学的校长、副校长或教务科长担任,委员:若干名。上述人员组成由各体育运动学校推荐,并报省体育局业务处室备案。

  第七条:本条例自运动校教学研究会筹委会通过之日生效,解释权和修改权属本会。

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二00五年五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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